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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时间:2018-06-05 15:17:50  来源:  作者: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8 年 5 月 24 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6.94 元/股

  4、授予人数及数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 117 人共计授予 342.628 万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1 朱亮 董事、副总裁 39.00 11.38% 0.03%

  2 张俊 副总裁 39.00 11.38% 0.03%

  3 傅林坚 副总裁、总工程师 39.00 11.38% 0.03%

  4 陆晓雯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9.00 11.38% 0.03%

  5 石刚 副总裁 39.00 11.38%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112 人)

  147.628 43.09% 0.12%

  合计 342.628 100% 0.27%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及完成授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说明:

  (1)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鉴于拟激

  励对象杜晓蕾、孙明、夏泽杰、张林林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据此,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分别作出调整: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 428.42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42.628 万股,授予价格 6.94 元/股,预留授予 85.80 万股。该部分调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详见2018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5月25日披露的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2)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

  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因此,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公告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激励计划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今,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4 月 24日披露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范围内。上述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应当在 60日期限内予以扣除并相应顺延。因此,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0 日内未完成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期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37 号),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0403904.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280403904.00 元。根据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贵公司通过向 117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

  票 342628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42628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3830184.00 元。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 6.94 元/股,应收股款合计

  23778383.2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止,公司已收到 117 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 342628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授予股款合计人民币

  23778383.2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叁佰肆拾贰 万陆仟贰佰捌拾元

  (¥342628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352103.20 元。四、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6 月 6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比例

  (%)本次增减变动股份数量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82100119 6.41% 3426280 85526399 6.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8303785 93.59% 0 1198303785 93.34%

  三、总股本 1280403904 100.00% 3426280 1283830184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8040.3904 万股增至

  128383.0184 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

  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投资”)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62063.55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8.47%,本次授予完成后,晶盛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 62063.5522 万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变更为 48.3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28383.0184 万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30 元/股。

  八、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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